一是职业技能“提”。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发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确保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应训尽训”,实现贫困户“一户一人一技能”,提升就业本领。 二是引导就业“推”。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帮助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 三是创业担保“拉”。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将城镇贫困人口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有创业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按照个人创业最高15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 四是公益岗位“扶”。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对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低保家庭、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