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高县公安局以细排查、严整治、强管理为切入点,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工作,集中精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县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治安大队协同属地派出所,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抓住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防范控制重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后患。重点检查涉危单位值班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出入库流向台帐登记是否健全、危化品仓库监控等技防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等情况。对生产、销售、使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特别是爆炸物品储存库、供电站、加油站、供气站等部门,逐一上门开展检查,完善备案登记,实现对上述单位100%纳入监管,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设施100%达标,物品流向全程监控。同时,突出开展学校、医院、宾馆、商场、网吧、养老院、娱乐场所及节庆集会、大型活动的消防和治安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二是突出工作措施,集中精力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坚持“零容忍”的铁腕执法原则,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有隐患屡教不改的单位,严肃调查处理,处罚单位的同时,依法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坚持以铁面履行监管职责,组织治安和各派出所不断强化督促巡查、暗访明查、集中清查等举措,努力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细节,确保责任、措施、监管到位。坚持以铁的标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列出清单,严格责任和措施落实,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场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一律关停整顿,绝不允许“带病”运营。 三是突出长效机制,集中精力加强常态化管理教育。坚持治标治本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民警、社区民警和相关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防范意识,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人员全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提升安全生产标准,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认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努力在管理机制上狠下功夫,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安全科学工作模式。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通化县实际和公安职能,有针对性地改善和加强消防、治安等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认真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和应急救援教育,努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大局持续平稳。 四是突出严格问责,强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管理“社会化、网格化”的要求,积极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大格局,要求各社会单位内部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规范,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创新检查方法,注重检查实效,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把排查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的责任人,实行严格的排查责任制。二是严格工作调度。建立完善隐患信息汇总、安全形势研判、督办工作协商等机制,切实执行各项行动部署,随时掌控排查整治工作进度。三是严格督导问责。专门建立安全隐患责任倒查机制,由督察部门牵头,成立各项部署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小组,采取实地查看、个别抽查等方式,全面督导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塞责、排查整治不深不透、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责任,以刚性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