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并按有关规定将不良行为记入建筑企业及个人信用档案,在招标、文明工地评比时扣分。 二是畅通欠薪维权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向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及时受理劳动者维权诉求,全县受理欠薪举报投诉事项登记率达100%,结案率达97%。 三是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要求全县所有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安装农民工实名制考勤设备、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签订专户资金监管协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全县89个建设工程项目已全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县共有21 家在建项目通过银行为4883名农民工代发工资788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