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疫病排查监管。建立健全动物疫病报告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场”制度,定期对养殖户进行入场排查。累计排查养殖场5200个,排查畜禽150头,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疫病净化样品90份、春秋防样品295份,向省疫控中心报送专项监测样品40份、定点监测样品120份。 二是加强生猪调运管控。严格执行跨省调运生猪需进行非洲猪瘟检测的要求,累计检查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178辆、生猪8620头、生猪产品25.5吨,有效防止疫情跨地区传播。 三是加强生物安全防控。积极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对畜禽栏舍、屠宰场、农贸市场等进行消毒灭源,累计发放消毒药品2吨,消毒各类场所3026个,消毒面积169.9万平方米;同时,鼓励养殖户增加挡鼠墙、防蚊网、人员消毒通道等防疫设施,已对178家生猪养殖场完成栏舍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