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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司法局“四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8-03-26 文章来源:上高信息网 点击量:732次

近年来,上高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治建设、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的职能优势,把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制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通过组织观看电影、演讲比赛、法制讲座、服刑人员校园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不断完善法制副 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38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二是与法治建设考核相结合,动员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各地、各单位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之一,坚持日常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动员全县各单位参与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中来。以重大节假日、寒暑假、“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广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纳入学法用法考试内容,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三是与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相结合,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伞”。该局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落实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中,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妇联、团委、残联、看守所、法院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伞”;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开通青少年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3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9件,为未成年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60人次。

四是与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相结合,落实“寓教于管,人性帮扶”。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工作切实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人性执法。通过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人员分类教育,实现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分层分类动态监管。建立“五老”社区矫正志愿者“一对一”帮教队伍,定期组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驾驶、电焊、电脑等就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帮扶。通过净化失足青少年思想、矫正恶习、培养就业技能,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转化,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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