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工业园区近期各类化工类企业陆续恢复生产,为确保园区企业安全生产,上高工业园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化工类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复工复产方案,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各类安全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并严格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坚持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切实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的不得复工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复工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复工复产。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组织驻企干部深入蹲点企业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和安全知识,要求各企业组织全部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三、全力抓好化工类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上高工业园安监站组织对园区内化工企业复工复产进行专项检查,连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安全管家”一起,切实加强对化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并下发专家意见。严格按照复产复工程序审查把关,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复工复产程序及针对安全管家专家提出的意见整改合格后方可批准复产复工。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四、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园区驻企干部深入蹲点企业对园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巡查,不漏隐患死角,时时对企业敲警钟,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