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将试点工作列入县对各乡镇年度目标的考核内容,并纳入国土资源工作“一票否决”事项,取消评先资格。
二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试点村的农业产业培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扶贫开发等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安排扶持资金。
三是加大投入奖励力度。对24个示范村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同时对示范村工作进行排名,实行以奖代补,前三名的分别奖励每个示范村15万元,所在的乡镇分别按照25亩、20亩、15亩的标准奖励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旱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