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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四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8-04-18 文章来源:上高信息网 点击量:852次

一是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课堂主渠道作用,狠抓青少年法治教育“四落实”,创建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38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二是与法治建设考核相结合.动员各部门积极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各单位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之一,以重大节假日、寒暑假、“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广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纳入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三是与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相结合.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伞”,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落实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中,全县1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妇联、团委、残联、看守所、法院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青少年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9件,为未成年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60人次。

四是与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相结合.落实“寓教于管,人性帮扶”,切实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工作方针,注重人性执法,分层分类动态监管,建立“五老”社区矫正志愿者“一对一”帮教队伍,定期组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驾驶、电焊、电脑等就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帮扶,不断加快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观护帮教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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