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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开展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等级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24 文章来源:上高信息网 点击量:873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六部委《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2016]1号)及省、市综治办的相关文件精神,近日县卫计委组织精神卫生专家对全县16家乡镇(场、街道)患有精神障碍的患者开展危险等级评估工作。截止发稿时已完成了303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等级评估。

据了解,重性精神疾病危险等级分为六级,分别为0级、1级、2级、3级、4级、5级,12级属于基本稳定,3级及以上属于不稳定性,常常出现肇事肇祸行为,如果监管不到位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开展危险等级评估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①可以摸清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②合理确定奖补对象,落实奖补标准;③明确监护责任,认定监护情况;④确立随访时间,制定随访方案。从而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做到了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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