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院第二巡察组进驻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7月5日上午,上高县检察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对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宜春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组长林洪贵在动员会做重要讲话,就这次巡查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作了详细说明,并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发挥好巡察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的作用。三是要严密工作纪律,严守巡察规定做到“十个不准”。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该院副检察长李春伟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要求全院干警坚决贯彻此次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一是要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全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二是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做到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准备,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优良环境,提供最便利条件。三是要严守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客观、真实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充分全面了解院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司法改革的实际情况。四是要认真抓好巡察中反映的问题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落实。 会后,市院巡察组对我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发布了巡察公告,设置了意见箱,专门开设了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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