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防控责任。明确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养殖户、贩运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承诺书,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疫情排查。乡镇和基层防疫人员包村包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日坚持零报告制度,做到辖区内所有养殖场、屠宰点以及无害化处理场全覆盖。 三是加强消毒灭源工作。对养殖场、屠宰场等易发生疫病交叉传播的区域以及外来生猪装运车辆加强消毒,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目前已消毒2000余次。 四是严格生猪及产品调运管理。严禁全县生猪养殖、贩运等生产经营业户疫区调运生猪,并加强对调入生猪的检疫、监督,抽调畜牧、公安、交警等单位人员,在县界设立8个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值守,严防染疫生猪进入养殖和屠宰环节。到目前为止,全县未出现非洲猪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