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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三建设”提高财政评审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9-08-20 文章来源:上高信息网 点击量:445次

一是群众满意度建设。实行阳光窗口服务制度,一窗办多事、办快事、办成事;提供EPC项目评审所需材料、送审登记资料、评审流程图等一次性告知服务,简化业务流程,节约办事时间。

二是评审结果准确度建设。实行评审结果签名终身负责、交叉复审制度,要求3至10日内必须出具评审结果,设防设线查缺补漏,分毫必争;同时建立涵盖市政园林、公路桥梁、建筑装饰专业,设备采购常用及特殊材料单价动态台账,将评审结果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提升评审效率。

三是评审结果认同度建设。建立面对面稽核机制,组织建设单位对重大重要工程研究、核实,多方位比对,多角度分析,直至双方对工程量清单、人材机价格审定达成一致意见。截止目前,上高县投资项目送审项目资金7.05亿元,审定项目资金5.83亿元,审减项目资金1.22亿元,综合审减率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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